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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振兴初中行动计划的通知

  (八)抓好课程改革,开发课程资源,建设精品课程。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市骨干教师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内容,不同课型,不同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设计,建立符合我市教学实际的学科教学资源库,逐步实现全市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实现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目标。
  (九)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初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定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对初中教学质量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对质量高的学校和镇区进行表彰与奖励;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初中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初中毕业会考制度,生物、地理、历史三科毕业考试与中考合并进行,考试成绩以一定分值计入中考总分;建立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按照中考组考方式对部分学科教学质量进行年度质量抽测(参照中考收费标准收费);音乐、美术、体育特长学生全市统一测试认定,测试成绩作为特长生录取和高中招生加分的依据(按照组考实际运作成本收费)。用多把尺子评价学生,在思想品德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学生优势发展程度评选“优秀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开发相关管理系统,建立学生个人成长电子档案,并相应改革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十)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努力提高教研科研水平。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加强小学、初中与高中教学的衔接研究,加强各学段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中对初中教学进行指导,初中对辖区小学教学进行指导的教研制度。大力加强教育科研,从政策导向、经费投入、专家指导等方面为初中开展科研提供保障条件,力争产生一批先进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较强的科研成果。加大科研成果的表彰、推广力度,及时将优秀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生产力。
  (十一)实施名校带动战略,建设现代化优质初中。以省、市一级学校为基础,精心规划,大力扶持,培育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名牌初中,跻身省级示范性初中行列,带动、引领全市初中建设,提高全市初中整体办学水平。
  (十二)加强教育督导,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镇区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的检查与督导,把加强初中建设列为对镇区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和教育强镇评估的重要内容,将优质初中建设列为必达指标。加强对学校的综合督导,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市初中学校进行一次普遍督导,督导结果列为校长任免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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