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般性经费支出实行零增长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增支以及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项目外,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
4、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原则。把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部门经费不再与基数挂钩,按照因素法核定支出。
5、依法理财、体现绩效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科学、规范、透明,并体现绩效性要求,项目支出要有预期效益和目标;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及效果的财政监督和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工作重点。
1、改革代编预算的做法。将以往由市本级代编各镇区预算的做法改为汇总各镇区预算,形成全市预算,更真实地反映市本级及各镇区的预算安排情况。
2、实行彻底的综合预算。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关于我市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中府[2004]65号)文件精神,从2005起将政府性基金(资金)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3 、结合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将各单位历年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一安排。
4、细化预算编制。将财政预算直接编列到各基层单位,将预算项目支出分解到明细项目,并说明详细需求。
5、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规范部分重点项目支出,加大支出管理改革力度。一是按“实用、够用、节俭”原则,严格信息化等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标准,避免资源浪费。二是规范对各单位的临工使用和管理,实行政府雇员制度;三是参照全市信息化建设经费由政务信息化协调小组统筹使用和管理的做法,从2005年起各单位专项规划及调研课题经费统一归口市府办管理,公务员培训经费统一归口市人事局管理。
7、按照社会公共需要的标准,科学界定财政支出供给范围;改革政府对各项事业的投入方式,从“定员定岗定支出”转变为“定事定支出”,由“养机构”转变为“养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有限资金优先投放到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项目上。
8、建立转移支付分类管理制度,提高镇区预算管理水平。根据我市各镇区经济发展状况,采取差异性转移支付手段,加大对困难镇区的扶持力度,促进镇区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各镇区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基本支出,优化项目支出。
9、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深挖非税收入潜力,壮大市镇两级财力实力。
三、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镇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财政预算改革的重要性,按照我市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确保2005年全面实现部门预算改革目标,并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体系。要继续深化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增强规范性,提高透明度。认真落实预决算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