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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中府[2005]16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办理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满意的建议提案 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政府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通过建议提案建言立论,对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既是代表委员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国计民生、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发展各个方面。这些建议提案都是经过代表委员们精心选题、深思熟虑、深入调研、严肃而郑重地提出的,往往是工作中比较关心、重视和想要解决的问题,比较直接地代表了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近年来,市政府领导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高度重视,承办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进行座谈、专题视察等措施提高了办理质量。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充分发挥了代表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促进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使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在政府系统全体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并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理经验和做法,代表委员们反映满意。在充分总结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应注意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办复时效有待提高;对涉及到各方面利益调整的问题,部分承办部门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措施不全面,力度不足,效果不明显;个别单位存在答复快,落实慢现象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办理工作中加以改进,以更好措施,办理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满意的建议提案。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各承办部门要严格履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一)交办。对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由大会议案组收集并通过建议提案在线网络实行即时交办;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所提的转为建议办理的议案,以及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负责收集并审核后转办,再由市政府办公室交办承办部门。 会议期间提出的政协提案由市政协提案委收集,立案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于闭会后15天内交办;对闭会期间提出的政协提案,由市政协直接交办,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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