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快绿化建设步伐
(一)提高城镇的绿化效果和质量。一是统筹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镇绿化用地,创造条件建设城市森林,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二是城镇中心区要多种树,选好树种,提高绿化效果,改善生态质量,创造和谐的森林生态景观。三是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加强绿地管理。引入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四是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主要是抓好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化和绿色走廊的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
(二)强化城乡公路绿化建设。按照《中山市公路绿化规划》的要求,对全市350公里道路进行对照修整,对景观路、绿化路、林荫路、郊野通道等不同类型道路分别对待,在树种选择和搭配上下功夫。公路绿化要点、线、面结合,努力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
(三)抓好林相改造工程。到2008年,全面完成“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森林改造5万亩任务。林相改造要长短结合,治点扩面兼顾,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要遵循树木生长规律,在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山地栽种速生树种,使其尽快绿化美化,提升公路可视范围和重点山头绿化效果。
(四)抓好平原“四旁”绿化工作。平原“四旁”绿化要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以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克服树种单一、景观单一和“重种轻管”的现状,配合城市绿化的总体要求,按照立体绿化的要求,增加特色,注重效果,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
(五)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在沿海适宜的滩涂种植红树林,规划面积为3000亩,2005年计划试验种植500亩,试验成功后逐年扩大种植规模,争取3年内完成全部种植任务,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六)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建立郊野森林公园。
(七)加大五桂山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把绿化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和加强绿化管理机构。调整和充实市绿化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市性绿化工作。各镇区可参照市的做法,设立相应机构,加强本地区的日常绿化管理工作。
加大市财政对绿化的投入,镇(区)、村要增加投入,同时,千方百计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绿化工作,多渠道筹集绿化建设资金。整合绿化资金的使用,将林业、水利、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市公用事业集团相应的绿化资金统筹起来,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及管养。努力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