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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的意见
(中府[2005]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中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市整体绿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绿化水平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提高绿化工作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凝聚力、辐射力和承载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高度,增强对绿化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努力促进我市整体绿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绿化工作规划
  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地均衡布局,四周延伸,城市与区域绿地协调发展,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从2005年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由市绿委办牵头,林业、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各镇区配合,在市域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中山市绿化规划,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滩涂和内外堤的绿化。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生物多样性指数高、绿量大、管养成本低,绿化景观优美、生态效益显著为目标,科学制定绿化蓝图,调整绿化植物品种结构,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重视不同植被类型的合理搭配,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一路一树,一路一景”,加快城市绿化由观赏性向观赏性与生态性并重的转变。规划要有亮点,并适度超前,特别是道(公)路两旁规划要充分预留扩路的绿化用地,并提前预留好种子种苗基地,做好苗木的储存工作。各镇区须在2005年内完成本镇区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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