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按功能和职责可分为电网事故应急、重点单位自保应急、社会综合应急和电网“黑启动”应急。电网事故应急是指当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电力系统有关单位自行启动电网事故应急措施,以遏制事故扩大,尽快恢复供电。重点单位自保应急是指重点单位按照供用电规定的要求配备自保应急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可即时启动自保供电设施,维持本单位的基本电力供应。社会综合应急是指当发生严重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由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各有关部门、武警及军队共同参与,确保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渠道畅通,满足重点单位的安全警卫要求,确保人员有序疏散、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电网“黑启动”应急是指当大面积停电事故扩大直至全网崩溃,即电网全“黑”的最严重状况时,电力系统启动“黑启动”应急措施,以逐步恢复供电。
第六条 本预案所称重点单位包括:
(一)党、政、军办公场所,边防口岸及有关重点单位;
(二)港口、通信、供水、供气、主要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的机关,各级指挥调度中心,重要场、站等;
(三)医院、疾病控制中心、金融机构、看守所、劳教所、危险品仓库、可能泄漏有毒物质的企业;
(四)人群集中的大、中型商场,娱乐,体育,休闲和餐饮场所;
(五)九层以上公共建筑的楼梯、走道及地下室;
(六)各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公交站场的旅客候车室、公共通道。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
第七条 成立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市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局、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广东电信中山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中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山分公司、中山军分区、武警中山支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电力系统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督促制定、审查、批准电源和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社会综合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等;
(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督促电力系统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