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措施,分步推进。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的具体办法,并按要求及时形成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纲要》和《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各镇区、各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由市法制局汇总、充实、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形成我市的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三)强化宣传,搞好培训。各镇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和《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及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把思想统一到《纲要》和《意见》的精神上来。要将《纲要》宣传纳入“四五”普法工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广泛宣传。要带头学习和掌握《纲要》,深刻领会《纲要》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人事局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时,要增加学习《纲要》内容;市法制局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时,也要增加《纲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组织好本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镇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贯彻实施《纲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市监察局、法制局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协调服务、政策指导和情况交流工作,充分发挥专门监督和参谋助手作用。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于每年11月中旬向市政府和本级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11月中旬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于每年11月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建立《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度,市政府定期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定期考察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并将《纲要》和《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和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体系。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对贯彻落实《纲要》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
二○○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