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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2、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培育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由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四、今年我市依法行政的重点
  (一)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纲要》、《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由市普法办、人事局、法制局、信访局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市人民政府每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市法制局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和推行政府对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统一发布制度,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由市法制局组织实施)。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由市编办、人事局、法制局组织实施)。
  (五)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由市府办组织监察局、法制局、人事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实施)。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依法行政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政府成立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局、发展和改革局、信访局、考核办、纠风办、国资委、金融办、人事局、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公安消防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法制局局长担任。各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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