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和再就业基地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州政办[2004]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和再就业基地活动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十九日
开展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和再就业基地活动的意见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4年3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杨正午同志提出开展创建“零失业”社区活动的指示,全面推动我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和再就业基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城镇为重点,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为目标,扩大社区服务规模,强化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努力推进我州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至2004年底,全州力争创建13个“最充分就业”社区和45个再就业基地(见附表一)。
三、实施步骤
1、摸清底数。4月底以前,各县市要调查摸清社区内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社区就业岗位的潜力和再就业资源,按社区建立台帐和数据库。
2、制定方案。5月底以前,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责任制度、时间安排、考核办法等。
3、组织实施。从今年6月份起,各县市要按照创建规划和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4、评估考核。12月下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各县市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全面总结评比(具体评估标准见附件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