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门、武警支队组成,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2)宣传报道组
由新闻部门组成,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
三、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人员组织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州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或由指挥长委托其他人员)率领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灾区,组织、指导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在紧急状态下出动武警部队协助抢险。
(二)抢险救灾工作内容
1、迅速查明发灾原因和危害,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2、开展险情监测,防止灾情扩大;
3、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暴发疫情;
5、做好伤病员抢救和死者的善后处理;
6、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交通等工程;
7、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8、做好群众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四、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按照其规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等级和影响程度;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分析其发灾前征兆特点,判断发灾的可能性、成灾范围,确定可能的地质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
五、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核查消息是否准确。核查属实后,立即报告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时指派调查监测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指导应急处理,查明地质灾害灾情、类型、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抢险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防灾措施建议,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情况;
(二)由指挥长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启动预案事宜;
(三)若启动预案,则组成应急抢险救灾分队赶赴发灾(险情)地点;
(四)现场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抢险救灾。
六、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通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