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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根据应急处理方案,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根据应急处理方案,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和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

  (3)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1)调查监测组

  由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进行灾点地质灾害调查,并指导当地群众及时监测,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

  (2)灾情评估组

  由民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进行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3)抢险救灾组
  由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移民、民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和武警支队组成,按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气象预报组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5)通讯保障组

  通讯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障抢险救灾的通讯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资源。

  (6)交通保障组

  由交通、铁路部门组成,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铁路、港口设施;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伤员及灾民的疏散。

  (7)物资保障组

  由计划、粮食、经贸、建设部门组成,负责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采取措施恢复供电、供水、供气。

  (8)灾民安置组
  由民政部门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9)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民政部门组成,负责应急资金准备和应急救济款发放。
  (10)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医药管理部门组成,负责迅速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助;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器械。
  (11)治安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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