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治理的重点是“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交通、计委、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大吨小标”的清理核查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清理工作由交通运管部门牵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量大,任务重,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分工协作。
一是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
二是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运输收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
三是各县市要对本地区的货运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
四是各县市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采取各种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调控和政府调控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五是各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总结提高,巩固成果
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就全州治理工作情况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从这一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县市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各县市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抓好治理工作,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秦湘赛任组长,邱生顺、龙文辉、胡东升、田茂盛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公路局,值班电话:0743-8222106,传真:8227157),胡东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治超工作的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