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道路运输保障组织要按照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负责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对于重大问题,州交通局和州治超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向省交通厅和省治超领导小组报告。
(四)承办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治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州内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将州内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分为两个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肉、蛋、蔬菜等)由于运能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如煤、原油、矿石等)和产成品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市场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要按照商务部等15个部委局联合印发的《全国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商运发〔2004〕198号)文件规定的市场异常波动级次,确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应级次。其它商品和运输价格的市场异常波动,要按照其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或者已经对道路运输市场造成的影响,确定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相应级次。
属于州内一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情形的,由州治超领导小组配合省治超领导小组向全州发布红色预警警报,州交通局协同省交通厅启动州内一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属于州内二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情形的,由州治超领导小组向本辖区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州交通局启动州内二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县市出现上述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经核实确认为州内一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情形的,州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州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并启动州内一级应急预案。
四、 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根据州内启动应急预案的运力要求,我州预安排110辆货运车辆参加应急运输任务,各县市预安排货运车辆数见附表。我州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调用,按应急预案级次分别由州交通局和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为主进行。辖区内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不能满足需要时,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州交通局报告并申请运力支援,由州交通局负责协调调动其他县市的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予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