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2004]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湘西自治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湘西自治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5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我州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全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件大事,作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清欠重点。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重点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其中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重点是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二)清欠范围。一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二是部门单位建设项目;三是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清欠时限。1998年以来建设领域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清欠时间。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组建班子,加强领导。
常务副州长李德清牵头,负责清理全州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同时,州政府成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由副州长李球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谭建军、州建设局局长王祯云、州劳动保障局局长杨明发任副组长,州建设局副局长陈仲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由州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州劳动保障、计划、财政、工商、银行、法院、交通、水利、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州劳动部门具体负责,清理拖欠工程款由州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明确相应的负责人牵头具体抓,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各自的清欠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