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整治客运车站发班不规范,占用人行道空间停车发班的行为。
(3)从严查处客运车站超载发班,吸纳非法车辆进站发班和未经安检发班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大力支持湘运公司做好西口车站的建设,使花、保线车辆能进站管理。
4、整顿火车站广场旅游运输秩序,规范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1)查处外地区旅游运输车辆在火车站非法招揽、接送旅游团队的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吉首地区旅游车队运输车辆在无旅游主管部门的接团证明而以火车站广场为停车场非法招揽、接送旅游团队或散客的违规经营行为。
(2)查处客运班线车辆进入火车站广场的揽客行为,规范班线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3)查处各类车辆在火车站出口乱停乱摆和违章掉头等违章行为。
(4)规范城市出租车在火车站广场有序停放,查处出租车违章掉头、拥堵交通、争抢客源等违章行为,确保火车站广场及出口有序、畅通。
(三)巩固管理阶段(11月21日至12月 31日)。
1、树立大交通意识,加强宏观调控。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交通意识,要克服过来各自为政的管理弊端,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今后凡从事营运的客运车辆购置、上户前,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线路,并取得经营许可资格后方准予办理购置上户手续,使运力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运量的增长相适应。
2、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客运管理。巩固管理阶段,结合宣传情况,据整治效果后守相应执行力量继续强化整治。交通部门要搞好“三关一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车站停车场、各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监控和管理力度,严禁未经批准的旅游车进入火车站广场接送团队或停车等团;安全监督部门要交通部门加强加大对客运车站的安全监督,对存在的发全隐患要督查整改;物价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大客运市场价格执法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通过各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客运市场规范有序。
3、科学会理规划,发展农村客运。规划、国土部门要根据我市农村客运市场的实际,尽快拿出方案,规划我市农村客运站场、合理布局,切要解决农村农民乘车难和安全乘车的问题。交通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农村客运站场的建设步伐,要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利用民间投资,多渠道引进资金投入,将农村客运站场建设纳入社会化、市场化。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车头向下,大力发展乡村班车客运,切实解决农村农民乘车难和安全乘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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