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2004]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湘西自治州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十月十三日
湘西自治州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国家免费治疗结核病工作的落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省下达的肺结核发现治管任务完成率100%。
(二)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免费投药率100%。
(三)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转诊率100%。
(四)肺结核病人规则治疗率100%。
(五)肺结核病人规范化管理率100%。
二、工作步骤
全州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从10月13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3日至10月23日)
1、制定全州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方案。
2、召开全州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集中行动可视电话动员大会。
3、县市召开相应工作会议,并将会议精神层层贯彻落实到乡、村。
4、州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团结报》开辟结核病防治专题宣传栏目,进行免费公益宣传。
5、进村入户、进街道入户、进单位入户、进学校入课堂,发放结核病防治宣传资料,确保宣传资料入户率100%。
6、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
(二)集中排查诊治阶段(10月24日至11月30日)
1、包村乡干部、村组干部、乡村医生及建整扶贫工作队员深入村寨入户访视,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线索,向乡镇防疫专干报告。
2、乡镇防疫专干对报告线索进行登记,乡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线索病人进行临床初筛。
3、中心卫生院对临床初筛的可疑肺结核病人实施透视、摄片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