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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州成立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领导小组,由一名州级领导牵头负责,州计委、州农办、州烟办、州扶贫开发办、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交通局、州烟草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州烟办。各县市都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专抓,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大对烟区的烟水配套设施投入,积极向上级争项目、争资金。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分项实施,并办好试点。

  (三)各县市政府要制定出基本烟田水利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的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基本烟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要确定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避免投入浪费和重复建设;要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完善资金审批使用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要强化建设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五、基本烟田的保护

  (一)基本烟田保护实行整体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各县市要出台文件,确定土地轮转、建节水窖、改良土壤等所需投入资金数等。

  (二)建立基本烟田公示牌,对基本烟区树碑公示,制定具体保护制度。

  (三)保护区范围的种烟村,应在《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中体现基本烟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措施。

  (四)烟叶计划和建设资金与基本烟田保护挂钩,对保护不力的,取消烟叶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投入。

  (五)改良植烟土壤,保护和提高地力,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环境的要求。

  1、基本烟田应建立以烟为主的种植制度,实行合理轮作。按照3年一轮作、4年两头烟(烤烟前作宜种植禾本科作物)的生产模式组织烟叶生产,防止根际病害蔓延;烤烟采收后的冬闲期间提倡种植绿肥或非茄科、十字花科作物,培肥地力,改良土壤,提高土壤复种收益。

  2、抓好植烟土壤的冬翻,翻耕深度达到 20cm以上,采取综合措施调节土壤 PH值,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 PH值的要求。烟稻轮作区实行稻草还田,优化土壤环境,提高植烟土壤通透性。

  (六)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严禁使用在烟叶上禁用的农药,防止烟叶农残超标和农药环境污染。

  (七)鼓励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含烟用农膜、地膜),对于使用非环保型薄膜的,应当及时清除、回收残膜,防止薄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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