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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十)宣传部门:负责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宣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与意义,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对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责,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协调指挥本县市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行动实施计划。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主动服务。要通过综合协调,整合现有资源,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形成整治合力。对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做好地区间和部门间联动。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沟通交流。一是要建立食品安全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开展整治工作信息通报与交流,自6月上旬开始,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应每半个月将本地区、本系统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向州整治办报告一次,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州整治办将编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简报》,及时报送州人民政府,并印发各县市及相关部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县市及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摸清容易产生安全问题的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监管方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和创新监管模式。

  (四)抓好舆论宣传工作。要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拟定),大张旗鼓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宣传“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观念,宣传识别食品真、假、优、劣的实用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关心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参与打假举报的积极性,做好绿色产品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予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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