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教育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州政办[2004]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编办、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编办、州财政局 二OO四年七月五日)

  为了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转换学校运行机制,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湘发〔2004〕5号)、《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科教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中小学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确定中小学各类人员岗位,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革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教职工聘用(任)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规范学校机构设置,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

  3、各县市及州直中小学应按照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严格控制教职工编制,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各学校在核定编制内,按照“依编定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合理导向”的原则,科学设置以教师为主体的学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明确各学科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及职责,形成合理梯次,优化整体结构。中小学内设机构,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职数,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