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由州信访局协同州司法局做好此项工作。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完善对执行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研究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由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2、建立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专门监督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对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由州监察局牵头,州政府办、州审计局、州政府法制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培训,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由州司法局牵头,州人事局、州政府法制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八)完善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研究建立州、县市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州、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办法。由州政府办牵头,州政府法制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州各级行政机关的历史重任,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全面启动,稳步协调推进,巩固成功做法,创新工作经验,力争2007年完成构建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2010年如期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明确分工,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