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全州消防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机关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05年全州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州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
消防法》,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
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以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责任
今年,要继续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以消防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为重点,按照省公安厅等省直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对消防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消防站、主流媒体消防专栏等消防宣传阵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努力营造消防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以构筑“平安湘西”为目标,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是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建立“平安湘西”、构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要采取坚决措施,重点强化去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行动中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州里挂牌督办的几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政府要组织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或促改会,制定整改进度表,签订整改责任状,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除继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外,要扎实开展以大型商场(含综合性商住楼)、市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大型商场、市场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大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各地在搞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把消防设计关,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坚决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三边工程”,坚决杜绝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即投入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