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万余人,基本实现全州覆盖。全州所有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不低于80%,基金征缴率达96%以上。全州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1.6万人,基本保证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职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一)切实完善领导管理体系
1、推进目标管理,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要把实施就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评比。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定期召开由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部门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和妥善解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主渠道的作用,做好免费培训、免费职介、发放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创建就业基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空岗申报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在确定各级年度资金预算时,要继续增加再就业专项资金安排。各级预算安排的再就业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力争按年度财政收入2%的比例安排再就业资金;工商、税务、城建、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积极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群团优势,广泛开展扶贫帮困、巾帼建功、青工创业等专题活动。
2、强化工作督查,健全监督评估体系。由州委办、州政府办牵头,州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每年进行1次再就业工作全面督查。各职能部门实行不定期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纠正,对违规行为要坚决曝光,对有关责任人要坚决处理,确保良好的就业保障环境。
(二)切实完善就业政策体系
1、广开就业门路。要结合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充分运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挖潜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社区、街道要积极引导劳动者自主或合伙创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社区服务业、加工业等。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重点抓好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努力打造我州劳务经济品牌,培植农村新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