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四)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河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公路(国道、省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五)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灾害包括:病虫鼠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松毛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六)森林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有效控制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4、严重危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3、铁路干线、公路(国道、省道)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