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收购站(点)管理。各级烟草部门要严格按照“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收购行为,按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的站(点)凭证收购烟叶,不得擅自设置站(点)。要严格执行合同收购,合同内的烟叶要全部全等级收购,无合同、超合同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严禁虚拟合同和跨地区收购烟叶。要坚持预约预检制度,没有预约预检和封签不完整的烟叶一律不得收购。要严格执行国家三价区价格政策,及时向烟农兑现烟叶款,不允许向烟农打白条,严禁加价和变相加价收购烟叶。对于省、州政府规定的生产性投入(含“以奖代投”),必须在收购结束后,以烟用物资形式兑现,不得提前兑现。全州烟叶收购统一开秤时间为8月28日后,收购时间为两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收购时间的必须报州烟办同意。
(二)加强质量标准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切实维护烟农利益,各收购站(点)要做到公平、公正验级,切实做好封闭式密码电脑收购,既不抬级抬价,也不压级压价。要维护主检人员的定级权威,非验级复检人员,不得干预定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烟叶收购标准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烟叶收购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烟草专卖局联合质检组检查,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低于80%的县市取消一切奖励,并通报批评。
(三)切实加强市场管理。加强烟叶收购市场管理,保证烟叶收购工作有序进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严厉打击烟叶走私和二道烟贩,坚决制止烟痞烟霸的强买强卖和欺行霸市行为,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烟草部门要在开秤收购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对收购场所、仓储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认真指导烟农搞好成熟采烤,特别是带杆烘烤工作,认真指导烟农按照下部烟20片、中部烟15片、上部烟12片的要求同级扎把,把上等烟、桔黄烟挑选出来,以增加烟农收入。烟叶收购开秤后,每个站(点)必须保证每天收购量在80担以上,当日预约的烟叶当日收完,不得留滞过夜。
四、加强领导
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5个产烟重点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县市长是烟草收购程序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县级领导要集中精力专抓,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州烟草产业建设领导小组设三个工作组:一是市场管理组,由州公安局副局长王国任任组长,州工商局副局长杨关发、州烟草局副局长张小舟任副组长,负责烟叶市场管理,打击烟贩、烟痞、烟霸以及烟叶黑市交易行为;二是质量监控组,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欧阳小凯任组长,州烟办副主任彭霞、州烟草局烟叶公司副经理林建佩任副组长,负责监控管理烟叶收购调拨质量和国家标准培训;三是督查组,由州烟办主任杨天元任组长,州烟草局副局长宁尚辉任副组长。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