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年全州湘西地区开发产业项目建设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州政发[2005]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湘发〔2004〕12号)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州产业项目建设,确保湘西地区开发取得实效,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州50个列入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建设省规划项目实行目标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全州50个列入省产业规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产业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县市政府、各主管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主抓产业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的实施,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落实建设资金。产业项目建设关键在落实资金。各级各部门要抽调得力人员,加大争取和落实项目资金力度。各项目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资金筹措,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投入;二是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千方百计吸引民间投资。
三、加快项目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启动创造条件。抓紧与银行沟通衔接,已签约项目要抓紧完善各项论证资料,为银行贷评创造条件,争取贷款尽早到位;未签约项目要抓紧签约,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条件成熟、资金落实较好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日投产,发挥效益。
四、加强项目调度。要加大项目督办和协调服务力度,定期调度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统计信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上报进度),各县市和项目单位都要确定工作联络人员,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定期向上反馈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五、强化考核评比。州人民政府年底将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全州湘西地区开发50个产业建设省规划项目目标管理任务表(略)
二○○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