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5]32号)
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州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强化国家社会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迫切要求,是适应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发展趋势的需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作精细,采用数字防伪和印刷防伪,以及非接触式IC卡存贮技术,证件防伪性能好,使用方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增加了机读功能,证件信息的存贮和证件查询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既能实现全国范围的联网快速查询和身份识别,也可以进行公安机关与各行政管理部门间的网络互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放范围比第一代身份证有所扩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和16周岁以下的公民均能依法申领居民身份证。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德清任组长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办、州公安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陈耀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
二、明确目标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州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总体目标是:2005年换证任务是14万人,到2008年底有近200万人要换领新证。全州城区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这次换发证数量多、要求高、时间紧,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急用先发、先易后难和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对换发证的时间和步骤做出具体安排。公安部门要改进服务态度,热情接待办理申领、换领或补领二代证的群众,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