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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州发[2006]02号)


  2005年,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为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州发[2004]16号),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花垣县“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称号;授予保靖县、泸溪县“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称号;授予龙山县民安镇等5个单位“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称号;授予吉首市石家冲街道办事处等28个单位“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对吴彦承等108名先进个分别给予记功奖励;授予吉首等3个县市“2005年度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县(市)”称号,授予州建设局等3个单位“2005年度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方滦湘等26人“2005年度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保靖县等4个县市“2005年度全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县(市)”称号;授予马兰等47人“2005年度全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州委、州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为创造我州稳定、平安、和谐、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而努力奋斗!

  一、2005年度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名单

  (一)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1个)

  花垣县

  (二)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2个)

  保靖县、泸溪县

  (三)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5个)

  龙山县民安镇、永顺县泽家镇、吉首市双塘镇、凤凰县林峰乡、古丈县烟草局

  (四)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8个)

  吉首市石家冲街道办事处、古丈县古阳镇、凤凰县竿子坪乡、龙山县洗洛乡、泸溪县武溪镇、花垣县排碧乡、龙山县桶车乡、保靖县涂乍乡、花垣县雅桥乡、泸溪县八什坪乡、吉首市社塘坡乡、永顺县塔卧镇、古丈县山枣乡、凤凰县交警大队、花垣县地税局、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州民族财会学校、团结报社、吉首市民族实验小学、龙山县林业局、泸溪县第一中学、吉首市第二装卸运输公司、吉首监狱、州林业局、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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