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情况的通报
(州办发[2006]04号)
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活动办法>的通知》精神,2 0 05年1 2月1 0日至2 1日,在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领导下,州、县市优化办以州直和县市为单位,分别组织纳税人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州、县市政府5 2个职能部门及执收执罚单位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行业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评议。
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在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单位的州工商局等3个州直单位、吉首市工商局等2 6个县市直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州委、州人民政府要求,州、县市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行业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进步优化我州经济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
附:
全州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评议结果
“最满意”单位(29个)
州 直:州工商局 州地税局 州政府办
吉首市: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政府办(并列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