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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六)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各镇区要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一)要科学安排安全教育的师资、课程、课时、合理选用教材,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逃生、救护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安全防护、自救等技能。
  (二)各部门、媒体、学校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校报、墙报、挂横幅、警示牌、班会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注意餐饮卫生。
  (三)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做好法制副校长和安全辅导员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用社会化的方式、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校园环境
  各镇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对危害师生利益、安全事故易发的场所及学校周边环境认真整治,加强监管。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学生经常出入的重点地区的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同时加大力度,打击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公安、城管、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学校周边地区网吧、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室等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各类违章建筑、各类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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