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费附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深财监〔2007〕14号)
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有效落实我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全市教育费附加进行绩效评价。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采取市区两级联动的方式对全市2004年至2006年市区两级学校教育费附加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鉴于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将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通过对教育费附加的绩效评价,达到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促进中小学优质、均衡发展和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是由市区两级财政局分别组织、指导本级教育部门开展自评,市区两级教育局负责组织本级教育系统内,在2004年至2006年所有参与分配、使用教育费附加的部门、单位展开对教育费附加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工作;其次是重点绩效评价,由市区两级财政局负责组织评价小组对市区教育局及具体用款单位(项目)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并选取部分单位或项目开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各区财政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市区上下联动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绩效评价基本要求。
1.统一协调,加强上下沟通。本次开展市区两级绩效评价工作,要协调一致,上下统一,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绩效监督效果。
(二)尽快布置,确保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收到本通知后,各区财政局应参照《关于做好全市教育费附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07]13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尽快向区教育局印发通知,组织指导各区教育局开展教育费附加的自我评价工作。各区财政局要在印发的通知中对教育费附加的自我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各区教育费附加自评工作的组织部门,各区财政局要很好地起到组织协调、布置汇总、审核把关和及时上报等作用,促进并确保此次市区上下联动对教育费附加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能顺利开展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