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加强北京保险业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京保监办便函[2007]218号)
在京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加强北京保险业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行业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现就北京保险业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保险业近期连续发生数次互联网信息安全事件,影响了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随着“十七大”即将召开,信息安全特别是互联网信息安全是目前国家高度关注的重要内容,开展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势在必行。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网站安全治理当作保险信息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
对拟建立和已建立互联网网站的各机构,网站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各网站须具备防病毒、防入侵和防篡改等基本保障能力,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管理工作,节假日和特殊时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并加强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设立相应信息技术岗位,设立或指定部门负责信息化工作,明确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对拟建立和已建立互联网网站的各机构,应及时清查本机构运营、托管及冠名的互联网网站数量,填写《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认真总结本机构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表》可访问北京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beijing)“政务公开-公告通知”栏目下载。上述材料请以传真形式于2007年9月11日17:00前上报北京保监局统计研究处。
附件:《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表》
联 系 人:黄 芳
联系电话:66286395
传真:66288129、66060531
二OO七年九月三日
附件:
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