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彦承任组长,州政府副巡视员罗天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刘光复,州农业局局长吴振文任副组长,州农办、州农业局、州畜牧水产局、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环保局、州科技局、州乡镇企业局、州蔬菜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相关事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出台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二)明确部门责任。农业部门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食品产业开发工作机构,牵头做好绿色食品的认证、开发工作;畜牧水产、乡镇企业、蔬菜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切实做好认证、开发绿色食品;环保部门要对从事绿色食品科技研究开发、生产和营销的企业,落实相应优惠政策;科技部门要鼓励绿色食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研究、开发和创新绿色食品技术,将绿色食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研究项目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农办、乡镇企业等部门要比照龙头企业对绿色食品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贷款;工商、商务部门负责落实在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开设绿色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农产品认证、咨询、监管及获证产品标识管理,加大市场打假力度。
(三)明确奖惩办法。对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项目和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在政策扶植上予以倾斜。2010年底前,现有州级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没有获得绿色食品以上认证的,取消龙头企业的资格;新申报的食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没有获得绿色食品以上认证的,不予受理。为鼓励各县市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和乡村生态旅游(即“三品一游”)产业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对帮助、指导、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成效显著的县市,对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贡献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州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