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重庆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07〕2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努力当好法制参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制干部的积极性,弘扬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激励法制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进步显著的黔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30个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廖春波等45名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广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观念,不断增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政府法制建设再创新业绩、再作新贡献。
附件:2006年度重庆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度重庆市政府法制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重庆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30个)
黔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渝中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永川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荣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南川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