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07〕8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7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确保限放成功”的方针,狠抓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和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各个环节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主城区成功实现了“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目标,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欢乐喜庆的新春佳节,社会各界普遍感到满意。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对万州区政府办公室等99个先进单位和牟东安等16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为建设“平安重庆”,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99个)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万州区公安局
万州区公安消防支队
黔江区公安局
黔江区安监局
涪陵区公安局
涪陵区公安局消防支队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渝中区公安分局
渝中区安监局
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
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办事处
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