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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广州市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广州市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市综治办:
现就《广州市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补充意见如下:
一、
我市对盲人按摩院(所)实行总量控制,市区限额为50间。
二、
考虑到广州市盲人按摩所的目前稳定和今后发展,首批审批时经营面积可掌握在30平方米左右,外地盲人按摩师数量在10%左右,经过二至三年过渡期,要求达到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外地盲人按摩师不超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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