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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彭水府发〔2009〕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发3号”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农村客运网络,理顺农村客运市场秩序,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1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农村客运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让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安全、经济、便捷的客运服务,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不仅对解决农村群众出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有利于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建设投入加大,我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交通路网基本形成。但是,由于我县农村客运受道路等级和安全通行条件的制约,农村客运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与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群众的出行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全县农村客运快速健康发展,为群众及时、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为目标,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导,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审批,灵活经营,规范管理,强制保险,安全便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农村客运网络,实现农村客运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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