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
(粤残联〔2002〕81号)
各市、县(市、区)残联:
7月9日-10日,省政府在汕头召开全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省民政厅厅长许道生作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我省去年以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析了当前我省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了当前的社区建设工作。李容根副省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周炳南副秘书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省残联副理事长谢禧乐同志作为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单位所承担的社区建设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工作,为我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残联系统所承担的社区建设工作任务,现对进一步做好我省社区残疾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区残疾人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残联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8号)和省民政厅、省残联等单位转发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单位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残联[2000]94号)的要求,结合会议的部署,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二、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
社区残疾人组织是社区组织建设的一项内容,是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障。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社区组织建设的要求,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社区残疾人协会,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
三、为社区残疾人提供服务
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积极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社区残疾人就业、社区残疾人文体、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权益维护、社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志愿者助残等工作,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各种切实有效的服务。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内容融入到社区建设主要内容之中,实现社区资源共享,更好地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省残联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