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06〕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了“山东制造”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美誉度和竞争力。截至目前,我省有119个制造业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列全国前三位,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全省各地涌现出一批实施名牌战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济南市历下区等17个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槐荫区分局等14个单位“山东省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坚持“质量第一”和“以质取胜”的方针,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扎实有效地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加快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为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和“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山东省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
山东省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淄博市人民政府
滕州市人民政府
广饶县人民政府
招远市人民政府
诸城市人民政府
曲阜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乳山市人民政府
五莲县人民政府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临沭县人民政府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
聊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