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6年新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开展好新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各地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政治上、全局上深刻认识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新年春节期间,各地要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拥军优属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革命功臣为新中国的建立所创立的丰功伟绩;宣传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支援地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革命伤残军人、烈士家属、退役军人在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自觉奉献的先进典型;宣传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宣传拥军优属工作对于巩固国防、增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的国防意识,在全省形成热爱子弟兵、支持军队建设、自觉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二、扎扎实实为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各地要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解决部队和优抚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要从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战略高度出发,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积极支持部队教育训练和战备演习,热情地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部队战备训练创造良好条件。要千方百计解决好随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消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努力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随着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要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特别是老伤残军人、老烈属、老复员军人医疗难问题。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是拥军优属工作的基本内容。凡是涉及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必须落实到位。新年春节期间,各地要对优抚安置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着力抓好新修订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配套政策落实。检查的重点是为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兑现情况,帮助老伤残军人、老烈属、老复员军人解决医疗难情况,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要解决好灾区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积极帮助解决困难企业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优先安排他们培训、再就业。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各项保障服务制度,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