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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下发《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2年以上;

  (四)上一年度代理保费收入在10000元以上;

  (五)无挪用保费、误导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录;

  (六)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保险知识培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

  四、实施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农村保险营销员,由其所在地市级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出具推荐意见,并向省级分公司填报由河南保监局统一印制的《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申请表》,并附以相关附件。

  2、由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河南保监局,并将整套申报材料附后备案。

  3、经河南保监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颁发《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证书》。

  4、省级分公司凭河南保监局批准文书和保险营销员个人办证材料办理《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证书》。办证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影印件;

  (二)户籍证明影印件;

  (三)所属保险公司出具参加岗前培训的书面证明;

  (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两张;

  (五)本人亲笔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的个人声明。

  五、岗前培训及持续教育

  1、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接受保险公司保险知识培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其中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

  2、获取《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证书持有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2小时。

  3、各家保险分公司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河南保监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农村保险营销员培训情况报告。

  六、登记管理

  1、《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展业证书》是河南农村保险营销员代表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产品销售等业务招揽活动的证明,所属保险公司应当为其办理《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展业证书》。

  2、《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展业证书》由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统一核发,由所属保险公司领取。

  3、办理《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展业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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