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后,河南保监局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视情况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迅速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上报中国保监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Ⅲ级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河南保监局全面负责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中国保监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5.2信息报送
5.2.1向中国保监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报告
河南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及时向中国保监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
5.2.2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河南保监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和相关地方政府通报突发事件情况,进行信息沟通,协调处置行动。
5.3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河南保监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可以指定或者调集河南保监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制定科学、及时和具体的应急措施,调度所需资源,使用必要手段,及时果断地进行应急处置。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中心总指挥负责与中国保监会、各相关部门及各地方政府进行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河南保监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指派专人进驻灾害或事故现场临时办公,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协调,果断有效地督促和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4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河南保监局及其他各级应对单位要对突发事件实行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或者对外发布信息。
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应当及时、准确、全面,让人民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减少猜测和传言。
5.5应急结束
河南保监局可以根据对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的评估,向中国保监会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建议终止本应急预案的实施。经中国保监会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批准,河南保监局解散地方指挥中心,并由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对外宣布终止本应急预案的实施。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后,河南保监局可以根据需要保留部分机构和人员负责善后工作。
6.2应急处置评价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河南保监局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处室和各级应对单位应当于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一个月内向河南保监局提交应急处置评价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