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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河南保监局各处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合理地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河南保监局各处室应当及时处置,采取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的一切必要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防止事态升级。

  (4)信息共享。河南保监局及其他各级应对单位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和监测反应处理系统,开展突发事件处理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实现预警、监测和风险控制信息的共享。

  (5)保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应当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信息,并不得利用这类信息牟取私利。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1)可能严重影响保险业正常运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及相应的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

  (2)《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其他突发事件及相应的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河南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河南保监局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其他局领导均为副总指挥。特殊情况下,河南保监局局长可以指定一名副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2.1.1指挥中心职责

  (1)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3)必要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调动资金、物资和调配相关工作人员;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1.2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河南保监局办公室承担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保险业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工作;收集、分析、上报、通报突发事件有关信息;调查、核实、分析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等。

  三、预警机制

  3.1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河南保监局各处室通过日常监测,现场、非现场检查或者接收保险企业报告,获取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应当立即报告河南保监局办公室,并随时补充报告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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