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过程明显增多,洪涝灾害进入多发期。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城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城市防汛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城市防汛工作的重任,把城市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一旦发生较大汛情、灾情,要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防汛救灾中的问题,确保组织调度、居民安置、排水除涝、设施运行等各方面工作的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防汛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城市正常运转,确保市民的生活、生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城市排水除涝工作。各城市要结合近年来城市排水除涝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抓好现有城市防汛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将相关应急措施及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制定好出现超标降雨时的抢险对策。要抓好城市现有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快做好清淤、疏浚、维修和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排水能力,确保汛期排水通畅。要加强对易积水路段区域的防范,对重点路段安排专人负责,降雨期间要组织力量上路巡查,发现有堵水或内涝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积水排出,保证城市道路畅通。要加快城市防汛骨干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要重新排查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落实储备责任人、运输地点、数量和运输方式,确保险情发生时运得出、用得上。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要整装待命,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应有作用。
三、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转。城市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制定完善汛期防汛应急预案,搞好生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做好抢修抢险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运行。城市公交企业要严格车辆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车况良好,强化服务意识,在汛期为群众提供更安全、良好的服务,必要时可通过增加车辆、分段缩线行驶、调整线路等方式疏散客流,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开相关线路、车辆,疏散乘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110、12319等热线的联动工作,落实市政公用事业的报修热线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市民的求助和投诉。抓好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防汛工作,对公园和风景区的山体、围墙、树木、防护设施等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