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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黄河调水调沙生产运行和沿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黄河调水调沙生产运行和沿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黄河防总定于6月16日开始正式实施黄河调水调沙生产运行,时间约20天,流量分阶段控制在2800、3000、3200立方米每秒,并将根据河道和工程实际情况适时增大流量。本次调水调沙对河道冲刷能力强,防洪工程压力大,对我省黄河防汛工作也是一次全面考验。为配合黄河防总做好调水调沙工作,确保黄河沿线堤防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黄河防汛责任制。沿黄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黄河调水调沙工作,切实落实黄河防汛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上岗到位,启动黄河防汛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二、加强滩区安全防护,确保不漫滩。各级政府要对滩区生产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认真排查薄弱环节,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封堵滩区串沟,适度加固生产堤的薄弱堤段,制定落实滩区生产堤防守责任制,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滩区不漫滩。

  三、加强工程巡查,及时发现和抢护险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调水调沙预案,密切注视河势变化;切实落实工程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积极抢护,做到抢早、抢小,确保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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