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由省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组成省政府督查组,于5月下旬在全省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试点县(市、区)组织机构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财政补助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建立医疗救助制度情况;培训及宣传发动开展情况;农民参合及资金筹集到位情况等。
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承诺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质量情况,是否符合标准,功能是否完善等。
二、督查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收集有关文件,指导填写督查表,进行实地考察。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要实事求是地汇报,并提供有关调查资料等。
(二)督查工作要本着廉洁、务实和高效的原则进行。督查中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防走过场,要体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保证督查效果。
(三)督查方案由省卫生厅另行通知。
附:督查组分组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
督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王天瑞厅长
成员:张爱国 于风华
地点:济南市 淄博市 德州市
第二组:包文辉副厅长
成员:王天胜 李信业
地点:潍坊市 滨州市 东营市
第三组:朱志明副主任
成员:王 燕 (省发改委1人)
地点:菏泽市 济宁市 枣庄市
第四组:于富华副厅长
成员:宗 玲 韩 东 (省财政厅1人)
地点:泰安市 莱芜市 聊城市
第五组:刘玉芹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