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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三)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通过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常识,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或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全社会安全观念,关爱生命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08]55号)以及《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62号)的工作部署,由各区县建设局和市安监总站组织对所辖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书面报送工程所属建设局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重点内容为:

  (一)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七)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九)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我局将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要在5月份开展的重点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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