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实际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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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合同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的
| 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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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现场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
|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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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且未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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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或未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的,或马虎应付的
|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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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或无安全监理细则的,或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
|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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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的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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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或者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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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或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而未能及时作出停工处理,未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的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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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的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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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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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或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履行监理责任,或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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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设立安全监理机构及未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的,或不满足要求的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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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按有关规定对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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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强行施工,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报告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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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未进行巡查和记录的,或马虎应付的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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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的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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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有监理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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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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