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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第一个峰值年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第一个峰值年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是我省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第一个峰值年。2004年1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4〕160号)。随后,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又先后组织了面向17个市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逐市进行宣传动员;举行了全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暨山东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发布会等,营造了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强大舆论氛围。与此同时,全省各地积极行动,纷纷召开各种类型的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务虚会,通过举办培训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引导各级深入分析人口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按计划生育。但是,由于当前正值年末岁初,各地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很重、头绪很多,加之全省村级正在进行换届选举,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同志对已经到来的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底数不清,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研究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人口计划仍停留在上面,没有层层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到明年三月底之前,群众怀孕的数量决定着全年的人口出生数量,有效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第一个峰值年时间十分紧迫,任务非常繁重。2004年12月30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门作了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务必充分利用这段时间,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第一个峰值年得到有效平抑。现将有关问题再作如下通知:

  一、以全国13亿人口日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宣传晚婚晚育、计划生育。2005年1月6日,我国大陆总人口将达到13亿,这是我国人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各地要以此作为“人口警钟日”,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播放新年致词、发布倡议书、发表公开信和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宣传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安全的重大意义,宣传稳定低生育水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宣传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和农村有条件地经过审批实行间隔式生育的基本生育政策,宣传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好处,以及在人口出生高峰年结婚、生育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和诸多不便,引导育龄群众自觉避开生育高峰年科学地安排婚育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生育堆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人民团体,要抓紧研究制定“措施管用不违法、晚婚晚育一起抓”的有效办法,动员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职人员和计生协会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育龄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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