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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北京保监局“农保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3、农业保险调研

  2004年北京保监局已就农业保险推动问题作了大量工作,向市政府作了专门书面汇报和建议,并就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制度、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问题与北京市农委进行了沟通。2005年北京保监局参与“北京市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工作小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研工作,研究和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二)分步实施阶段(2005年初-2006年底)

  1、下发《加快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 2月-2005年4月)

  在《北京农村人身保险调研报告》基础上,研究商业保险服务农村市场的可行性,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性意见,引导北京保险公司支持“三农”发展。

  2、研究支持农村业务发展的相关政策(2005年1月-2006年12月)

  鉴于农村营销员文化水平不高,农村产品相对简单,远郊区县距市区较远,营销员家庭所在地及展业区域距县城较远等实际情况,北京保监局将适当调整农村营销员管理政策,考虑推出“农村营销员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场”,增加纸质笔试形式,对农村与城区的营销员实行分类监管,研究对农村营销员实行考试费用优惠等措施,增加农村营销员参加代理资格考试的积极性,提高持证率和整体素质,为推动农村保险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必要的支持,如通过减免公司短期险营业税手段降低附加费率,最终降低产品价格。

  3、开展试点(2005年1月-2005年12月)

  选择对农险有积极性的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开展农险试点工作,如支持引导江泰公司在延庆、大兴的试点,鼓励中华联合公司在部分区县进行农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4、树立典型(2005年3月-2006年3月)

  总结部分寿险公司支持“三农”发展的经验,请公司撰写经验材料,并实地调查,选取典型,推动各公司交流和学习,树立公司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5、加强宣传(2005年1月-2006年12月)

  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改变农民对保险的认识,提高保险意识,使农民通过保险防范风险得到实惠。

  (三)总结阶段

  2005年12个月,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阶段工作方案;运行24个月后总结完成情况,检验各项工作对解决“三农”问题所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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