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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北京保监局“农保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2、丰富适合农民购买的保险产品。通过农村产品的创新,满足农民需求;通过减少公司成本,降低产品价格,使农民能够负担起保费,使农民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真实的购买行动。

  3、提高保险公司对农村的服务水平。通过实施支持农村营销员管理和教育政策,提高销售队伍持证率和整体素质;通过农村网点的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办理有关手续。

  4、提高农村保险的规模。通过寻找农村业务的突破口、创新销售渠道,提高农村保险的规模,使保险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5、普遍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通过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的风险防范功能,使保险观念深入人心。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

  既要最大程度地鼓励有条件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业务,又要遵循自愿原则,保证公司正当利益,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对于农民,应鼓励、建议其积极投保,要通过保险的风险防范作用使农民认识到保险保障的必要性。

  (二)实事求是

  北京农村情况较为特殊,要深入调研,了解北京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三)诚信服务

  保险公司服务农村要坚决抵制欺诈误导行为,防止出现欺诈误导而引发的严重后果,要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农民风险保障问题。

  (四)风险控制

  农村市场风险点不同于城镇市场,保险公司拓展农村业务要谨慎识别风险,加强管控,根据自身实际能力服务“三农”。

  四、组织保证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成立由北京保监局副局长丁小燕同志担任组长,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傅安平同志、朱艺同志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各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保工程”领导小组。同时,各公司应根据情况建立“农保工程”研究和落实机构。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研,明情况

  为全面了解情况,北京保监局将陆续进行包括保险公司、社保部门和客户在内的全方位市场调查,如通过营销员向农民下发保险需求问卷,了解农民保险保障的空白点和需求,分析影响保险公司服务农村市场的困难,寻找发展农村业务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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